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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答记者

来源:中新网 时间:2021-09-24 23:16 阅读量:5250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回答了记者提问。

最近几天,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最近几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大行其道,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发展和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清理取缔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积极成效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行为的高压打击,人民银行等部门针对新的风险形势,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通知》2.《通知》如何刻画虚拟货币及相关商业活动

中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清晰一致003010再次强调,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形式存在等包括所谓的稳定货币,如TEDA,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003010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交易对手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均为非法金融活动,依法予以严格禁止和坚决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也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

3.《通知》提出了哪些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常态化部门协调,中央与地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在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在地方层面,省级人民政府履行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和打击辖区内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加强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活动的准确性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加强对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资金的监控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强线上监控,线下安排和资金监控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三是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防范处置体系财政部门,网信部门,电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制定了综合政策相关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面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

4.后续工作安排如何。

打击虚拟货币交易中的投机是一个重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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